由于一方家暴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时,要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再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一般不会参与夫妻的财产分割流程。通常情况下,只有夫妻的共同财产才会参与财产分割。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人民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首先在这里,我们可以将所需要的材料证据分为两份。其一是家暴的,则另一份是离婚的。对于这里情形,非常需要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份的材料。
首先呢,因为此种情形只是判断两人再无感情或者说曾经的感情早就如流水般的消逝了的一种标志。要证明此情形,有点难度。第一,需要你每次受次伤害都要留下书面的凭证,最好附带上录音录像。那怎么记录呢,可以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那里反应这种禽兽不如的行为。实在不行,还可以找上派出所的人作份记录。
再不济,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医生一般都会问你什么事,你就老老实实告诉医生,不要有所隐瞒,医生会出一份医疗报告书的。第二,有些夫妻可能脾气较为火爆,打打闹闹比较正常,闹完之后就会和好如初。这里就要区分家暴和平时的大闹之间的差别了,千万不可以一概而为之。这个暴力怎么证明呢,就是看受伤的程度——也就是下手重不重。第三,还需要看时候反反复复,因为这事,虽有夫妻之实,却早已无夫妻之情。注意!以上三种是缺一不可的。
然而对于第二份证据材料,那就是非常简单了。只需要带上个人信息的凭证和两人已经结婚的凭证就可以了。
百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大家不如互相理解,各退一步。
二、民法典中离婚纠纷对家暴如何认定
因家庭暴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可认定为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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