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致使路面出现坑洞或隆起部分,导致机动车辆翻车、撞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这里的人为原因包括由于修路造成路面破裂或埋设管道、线路等其他原因将路面挖裂,事后忘记填补等。自然原因包括因热账冷缩导致路面破裂、突起或路面由于使用过久而导致破落。
2、路面存在异物(如石子、泥土等),机动车碾过时,使其飞起砸伤行人,砸坏物品。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成因
1、疲劳驾驶
部分驾驶人多拉快跑不注意休息,很容易疲劳、打瞌睡,对各种突出情况的处理不及时。
2、酒后驾车
部分驾驶人员,尤其是那些跑短途的汽车、农用车驾驶人,自以为路途不远,仗着有点酒量而饮酒。在这心存侥幸和麻痹大意思想的支配下酒后驾车很容易酿成车祸。
3、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频繁
一些驾驶人员法律观念淡薄,认为超速是很平常的事,没有认识到超速行为的危害性,认为车好、路好,控制不住超速。同时有的驾驶人员在运货的时候不注意交通安全,既超载又违法载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4、无故障随意停车
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错把紧急停车带当作停车场,睡觉养精神;有的停车解手;有的习惯性地停车检查车辆轮胎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给道路行车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5、天气因素
恶劣天气下行车难度增大。轮胎附着系数下降,刹车不灵,制动距离延长,致使方向失控,容易发生多种意外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