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危险物质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1、盗窃危险物质罪量刑具体细分标准是:
(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2)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
(3)盗窃、抢夺手榴弹的;
(4)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5)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盗窃文物以盗窃罪处罚吗
不一定。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罚。
盗窃多件不同等级国有馆藏文物的,三件同级文物可以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
盗窃民间收藏的文物的,根据本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盗窃数额;
所以盗窃文物应以盗窃罪定罪,量刑时根据文物级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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