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居住证武*通电子钱包功能使用办法(试行)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持有带“武*通”电子钱包功能的《武汉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用户。
第二条定义
(一)居住证是由武汉市公安局审核发行的带有“武*通”电子钱包功能的IC卡,具有身份识别功能和武汉城市一卡通系统电子支付功能,武*通电子钱包的发卡单位为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
(二)居住证的卡面由武汉市公安局与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共同设计,正面为《武汉市居住证、发证机关和武*通的标识图案、印刻号,背面为个人信息如:用户相片、姓名、性别、民族、公民号码、证件编号、签发证信息等信息。
(三)卡片损坏是指卡体折弯有伤痕,卡已扭曲不在同一平面;卡表面打孔、缺角、缺边,卡面有涂改、刻画或张贴异物;卡边缘和卡体有裂缝、断裂,边角翘起;卡芯片处凸起、凹入造成的芯片不可读;卡面保护膜与卡片相脱离,脱离面积超过卡面总面积1/3以上的;卡片因浸泡、高温、火烧等导致受损。
(四)故障卡是指读不出卡内芯片信息,武*通电子钱包功能失效。分卡片损坏的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卡和卡面完好、非人为的故障卡。
第三条居住证的办理及武*通电子钱包的类型
(一)居住证办理按《武汉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申领使用。
(二)居住证武*通电子钱包(以下简称电子钱包)为武*通团购卡类型,不记名、不挂失、不退卡及卡内余额,可按规定办理故障卡换卡及余额转值业务。居住证电子IC卡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从卡片发行启用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电子钱包的适用范围
(一)目前在武汉市内轨道交通、公交、轮渡等公共交通领域;贴有“武*通”标识的便民超市、仓储、百货、影城、药房(以下简称“武*通运营商”)等小额消费领域可使用武*通。
(二)“武*通”的应用范围将会逐步扩大,请留意相关公告。
(三)“武*通”运营商均有清楚展示“武*通”标识以作识别,若有“武*通”运营商不接受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请立即与该运营商管理机构或发卡单位联络。
第五条电子钱包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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