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籍农村户口还可以迁回吗
【法律意见】可以的一、“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二、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一)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二)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三)《户口簿》、《身份证》;(四)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五)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六)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七)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一般户口迁出还能迁回原籍吗,需要通过哪些手续?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三、户口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吗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原则上,户口迁出以后,是可以迁回原籍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我国户口迁移政策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
需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的人员,本人、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
(2)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
一般需要有3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缴费年限的人员,本人、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
(3)在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
由于城市人口规模偏大,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自的落户政策。比如:北京、天津等地,一般都实行积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政策。
(4)在村镇迁移落户。
一般需要经过当地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报有关部门备案以后,同意接纳的,方可落户。
2、从上述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可以看出:原则上,户口迁出以后,还能迁回原籍,具体理解如下:
(1)对于往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工作满足相应年限,就可以迁回原籍;
(2)对于往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一般都实行积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资办企落户。上述落户,都需要满足一定的硬件条件,即便是迁回原籍,也是要大费周折的。
(3)对于往农村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一般需要取得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另外迁回农村,还会涉及到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问题。所以,对于农村户口来说,迁出来容易,再迁回来就比较复杂了。
总之,户口迁出以后,如果往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比较容易;如果往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硬件条件;如果往农村迁移落户,一般需要征得当地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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