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能让别人起草,起草后借款人需要在借条上签字、按手印、或者是盖章。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12.01.01)生效)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一、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
2、如果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借出,要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捺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借条在用词上,要尽量避免出现“可能”、“大概”、“估计”等用语,要使用明确的词语。
5、借条一定要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一方丢失或者随意修改。
6、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7、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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