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专利法第三条中规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向联邦知识产权执行权力机构提交之日起20年届满。
需按法定程序获准使用的药品、杀虫剂或农业化学制品的发明专利权有效期,可由联邦知识产权执行权力机构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延期,自发明申请提交之日至首次获准使用之日期间减去5年计算。在此情况下,发明专利有效期的延长不得超过5年。上述请求应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自这种获准之日或专利权授予之日(取决于两者较晚期满的一个日期)6个月届满前提交。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向联邦知识产权执行权力机构提交之日起5年届满。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期可由联邦知识产权执行权力机构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延长,但不得超过3年。
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向联邦知识产权执行权力机构提交之日起10年届满。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可由联邦知识产权执行权力机构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
简单点说:
发明20年,其中药品之类的可以延长5年。
实用新型5年,可以延长3年。
外观设计10年,可以延长5年。
期限自申请日起算。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