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书“国籍/地区”填写如下:
1、申请人地址要与委托书填写一致;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没有“省、市”的,申报时必须填加,地址应详细填写;
2、国外申请人地址应规范填写“国名”,且中、英文填写应齐全、对应;“国籍”一栏应准确、完整填写中文;
3、申请人为港、澳、台,名称、地址是中、英文对应的,应用第二书式,国籍一栏应填写齐全。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填写商品名称时,应当尽量填写具体的能为本产品消费者所理解的商品名称。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商标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商标注册申请书的的内容有这样几部分构成: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并不复杂。
第一部分:标题。标题写法有要求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注册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标准的格式。
第二部分:称呼。称呼应当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要顶格写。后面要有冒号。
第三部分,正文。正文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写明商标名称,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这点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商品分类标准,正规写才可以。
2、写明商品名称,用途,主要原料,技术标准。
3、写明申请人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经营性质,一定注意要加盖公章。
第四部分,结尾。写明附件,申请县,省市商标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还有签署日期。要写全,正规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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