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6万。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有最高限额的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二)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
(三)购买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三、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贷款期限30年
房龄+贷款年限的最大值30年
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最大值65年
四、贷款利率
第一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4.7%
第二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4.95%
第一套住宅3至5年(含5年):4.2%
第二套住宅3至5年(含5年):4.4%
第一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4.2%
第二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4.4%
第一套住宅1至2年(含2年):4.2%
第二套住宅1至2年(含2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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