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起诉离婚书签字不是本人怎么做
起诉书无效,如果起诉状非本人签字和按手印,法院不会受理,对于别人签字和按手印的起诉状,法院在明知的情况下,会要求本人进行确认才会受理。如果法院在受理前不知情,而受理后经本人指证得知了这一情况,会要求本人撤诉,然后本人签字按手印后再行起诉;即使本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名字可以由别人代签,但手印一定要本人来按的。
原告起诉状非其本签名应该何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析:
1、诉状并非原告本签名由原告委托代签原告按指纹或经原告确认该起诉符合律规定效
2、原告并未委托代签或原告起诉知情则属于冒用名义起诉要求院裁定予受理;已经受理应该裁定驳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法院超过期限不立案也不通知当事人的,可找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要求进行法律监督。以上为法律途径的解决办法,现实中,如果有熟人在法院,可找熟人问问,看是什么情况。
如果对于这个名字的本人而言的话,没有本人的签名有手印也行,一样有效。不过你说的问题是是你来争论这份起诉状的效力,而不是你妻子,所以只要你妻子认为是自己写的,或者说虽然不是自己写的但上面的意思表示是她自己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同样有效,是追究不到妹妹的责任的。要追究妹妹的责任只能是名字上的本人觉的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你是不行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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