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是不需要的,谨防上当。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法律怎么认定套路贷
法律对此并没有准确的定义,通说认为“套路贷“是指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以及虚假诉讼等手段,同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形式上约定了借款人支付高额利息及本金等条款,实施各种貌似合法的各种套路,让受害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之中,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二、民间借贷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首先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二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借钱不还的经历,就要坚决拒绝。不要因为赚取利息或者不好意思拒绝而盲目借款给别人,不然最终吃亏的是自己。
(二)借贷关系的确立必须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
不要顾及人情、关系等因素,一定要让借款人当面写清合同或借据,并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内容,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三)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应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
俗话说,君子聚财,取之有道。在借款时,切莫只看个人私利,把钱借给违法乱纪之人。
(四)借款利率应合理合法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应在合法范围之内。
(五)对于比较大的款项,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为了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或担保单位,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
这样,借款人万一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还要谨防“非法集资”式的民间借贷。一些个体企业或业户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这类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变质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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