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交警通知去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队出具的。在事故责任清楚的情况下,一般是在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定认定书;如果属逃逸案件的,在逃逸人活着车辆查获后十日内出具;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需要在检验或者鉴定意见出具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交警会通知双方前往交警队取事故认定书。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出具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是在交通事故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情形。因为交警对证据材料的搜集不完整,或者是没有相关的扎实的证据,比如说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等证据来完整的证明事故事实。因此产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有可能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服。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是不符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注意是书面的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的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也就是说复核申请书应当把你认为认定书错误的理由和主要证据列出来。证据主要包括证人证言图片视频等材料。只有在你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改变事故认定书的结果。事故认定书中关于责任的划分,对于后期的赔偿金额是有重大影响的,因此认定书的责任划分非常重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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