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有精神病的人离婚吗
与有精神病的人是可以离婚,一般是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和精神病妻子离婚需要给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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