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来进行一下假设,假设丈夫甲和妻子乙结婚了,婚后双方开始了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继而诞下了丙和丁两位双胞胎兄弟。可是天有不测之风云,丈夫甲和妻子乙在几年以后离婚了,按照夫妻双方协议,儿子丙跟随丈夫甲生活,儿子丁跟随妻子乙生活。甲乙丙丁四位主角又开始了漫长的人生之旅,丈夫甲和妻子乙均没有再婚。但上天再次对这几位主角给予了不幸,二十年以后,丈夫甲因病身亡,留下了100万遗产,那么这笔遗产该怎么进行分配呢?我们来捋一捋: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丈夫和妻子离婚以后,儿子或者女儿的继承权是不因为离婚而会受到影响的。简单话的来说,针对上面我们所作出的假设,丈夫甲和丙丁或者妻子乙和丙丁之间,不论甲乙在离婚以后,子女丙丁跟随哪一方生活,都不影响他们两个人继承父母甲乙的继承权。而且无论怎么分配,丙丁的继承权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已经离婚的时候已经进行过一次财产分配了,所以甲的妻子乙是没有继承权的。
那么根据上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尝试一下对这100万的遗产进行分配。由于我们现在规定了丈夫甲的子女丙丁都是在世的,那么我们只需要分三种情况,具体是这样子的:
情况1:丈夫甲的父母均健在,那么甲在死亡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有4个人,分别是甲的爸爸、甲的妈妈和丙丁二人,那么这100万就分成4份,每个人分25万元。
情况2:如果甲的父母死了其中一个,那么在甲死亡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只有3个人,分别是丙丁二人和甲还在世的父亲或者母亲,那么这100万就会分成3份,每个人分33.333万元,反正就是平均分配。
情况3:如果甲的父母在甲死亡的时候已经全部死亡了,那么在甲死亡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只有丙丁二人了。那么这100万就将会分成2份,丙和丁每个人分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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