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效力应该怎么确认?遗嘱的效力如何确定,由遗嘱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公证处确定。遗嘱人亲自在遗嘱上签名,写明年、月、日。在圣经上作见证的,要有两个人以上。其中一份应注明证言的年、月、日,并由证言人、其他证人及遗嘱人签名。遗嘱以录音形式订立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在危急的情况下进行口头遗嘱。一份口头遗嘱将有两个以上的证人作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的口头遗嘱无效。换句话说,遗嘱的效力是由大到小的: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书面遗嘱、遗嘱、遗嘱、口授遗嘱。其中,如果存在不同内容的自愿性遗嘱,则最终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不同遗嘱的效力是如何的
不同遗嘱的效力是: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经公证的遗嘱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在圣经上作见证的,要有两个人以上。其中一份应注明证言的年、月、日,并由证言人、其他证人及遗嘱人签名。遗嘱以录音形式订立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在危急的情况下进行口头遗嘱。一份口头遗嘱将有两个以上的证人作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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