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的被告人有权通过法律援助申请来获得援助,但须我国法律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办理法律援助的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可知,被羁押的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作出决定。
根据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包括
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包括:
1、负责受理、审查、批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公安、检察院、法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3、监督案件办理质量;
4、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5、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有:
1、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第七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第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制作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不予法律援助,制作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和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应当及时发送申请人,并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了解案件办理过程中掌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情形等情况。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