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要经过收购方和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然后双方达成收购协议,最后按照收购协议依法进行收购。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公司收购对于被收购公司的好处
1、对于很多创业公司来说,被收购本来就是很多它们的目标,也是很多原来投资这些公司的PE、VC的退出渠道;
2、被收购的公司可以利用母公司的资源,形成协同效应;
3、对于很多希望对公司经营现状不满,撤换本公司管理层的股东来说,会用寻求被收购来实现他们的目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第四十条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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