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标准在于是否具有收取钱财的结果。
一、怎么区分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两种基本形式和加重形式。因此,应分别调查既遂未遂标准,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产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规定的加重情节之一时,就已经具备了加重形式的所有要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产,都应该是犯罪既遂。
二、抢劫罪未遂与既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抢劫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因而界限应当是以行为人是否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2、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应当被认定为主要权利,因此即使未抢到财物但是给当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3、财物的到手和致人重伤或死亡与否是区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如果没有抢到财物但是致人轻伤的应当被认定为抢劫未遂。4、犯罪的既遂,只是针对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来区分。结果加重犯或者情节加重犯,只要具备法定的加重结果或情节,就是齐备了所有的构成要件,成立既遂。应当区分普通抢劫罪、转化型抢劫罪、加重抢劫罪三种不同情况。
三、盗窃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即盗窃已经使被害人失去对财产的控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被盗财产,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通常与行为人的控制统一,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两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控制,但行为人不控制财产,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旨在保护合法权益,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社会危害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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