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诉讼离婚有六个月的间隔时间。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判决不准予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
但是如果出现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新情况,并且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有权利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判决离婚又有又不准离婚可以起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法院不受理离婚案件情形之一有哪些
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有:1、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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