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马店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生育孩子会后生育保险费用持续1年以上正常缴费的即可申请。
二、驻马店生育津贴支付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驻马店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材料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住院);
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住院);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住院);
诊断证明(生育住院);
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计划生育住院);
结婚证(计划生育住院);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发票(计划生育住院);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住院);
结婚证(计划生育门诊);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发票(计划生育门诊);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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