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被判刑之后,并且其身份属于公务员的话,那么其公职是不再保留的,公务员法对此的规定是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人事部门会给予开除处分,公职不能保留,而且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因此不单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判刑之后也是不再保留公职的。
公职人员批捕后待遇如何
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三)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六条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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