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如何举证
离婚案件家庭暴力的举证:
1、向相关机关和社会组织求助的,可以提供求助说明;
2、保留治疗记录,收到威胁的,可以利用手机录音录像功能,取得相关视频或者录音;
3、要求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遭遇家庭暴力具体如何收取证据材料
1、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向公安人员报警的记录与公安人员的询问笔录等材料都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则反映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作为家庭暴力直接证据使用。
2、相关机构、组织制作的书面材料。
受害人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村(居)民委员会、妇联、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这些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必要时,受害人还可申请法院依职权向人民调解组织、妇联、村(居)委会等组织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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