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如下:
1、二者侵犯的对象不同,强迫卖淫罪侵犯的对象是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公民人身权利,强奸罪侵犯的对象是妇女的性自由权;
2、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
3、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强迫他人卖淫,以获金钱,强奸罪行为人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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