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法院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0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第33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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