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江西男子,汤某、涂某及段某为了发财,竟想出歪点子,窃取陵园的骨灰,然后向陵园敲诈钱财。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汤某、涂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五年六个月。
2009年12月16日晚20时左右,汤某、涂某、段某(另案处理)三人经踩点来到江苏省海门市青龙陵园。他们翻墙进入陵园,走到一处紧挨的三个骨灰盒墓基,然后,用随身携带的工具撬开墓主骨灰盒上面的盖板,抱出骨灰盒,并将三个墓主的姓名与骨灰盒相对应记好。随后,翻墙出陵园,将三个墓主的骨灰盒埋藏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并将情况告知于在昆明的汤某,由其出面进行敲诈勒索。
汤某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了海门陵园的办公室号码,用在昆明火车站路边的一个小店里买的不需要身份证的临时卡与陵园馆长联系,要求对方给付8万一个作为赎款,三个共24万。后经过多次协商,价格降到5万一个。当陵园给他汇了3万元之后,他先告诉对方第一个骨灰盒的地点。后来青龙陵园经多方寻找,找到第二个骨灰盒,又汇了7万元之后,汤某才告知对方第三个骨灰盒埋藏地。海门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查,先后将汤某、涂某抓获归案。
全文4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