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法规对左转弯车的规定
交通法规对左转弯车的规定是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二、左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左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的责任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看有没有车辆违章,如果有一方违章则违章车负全责;如果均无违章,转弯车已完成转弯,直行车负主要责任;其他情况一般都是转弯车负主要责任。
三、汽车转弯电动车直行撞如何定责
如何定责要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情形如下:
1.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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