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当然是需要签字的,只有签字才是同意承担相应责任。而如果不签字的话,就没法和出借人之间订立担保合同关系,没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担保人也就不具备担保责任了。还有,如果担保人是某一家单位的话,就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单位的公章。
车贷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车贷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作为汽车担保贷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车贷办理条件是什么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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