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装修需要条件问题:公积金借贷人须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贷款申请之日向前推,接连足额缴存房产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答应一人借贷);需要有法律法规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产的合同(协议)及有关资料;公积金贷款需具有必定份额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产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房产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自筹资金是不低于总房价的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
一、成都公积金买房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六)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个人购房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的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没有使用过。
(3)借款人的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的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3、购买房子共有产权保证房。
(1)契合个人购房贷款的上述条件。
(2)已按有关规则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证住宅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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