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一)申请人:1。成都户籍居民;2、省内按需申请地区户籍居民;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请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1)持有我市颁发的有效居住证;(2)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就读;(3)其他人员。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登记人员除外):(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2)在我市就业一年以上的;(3)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就读的;(4)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5)其他人员。五、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六、暂住在蓉的华侨(已注销国内户籍)。(二)户口簿上有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用名加注;(三)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加注姓名;(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换发护照: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往国要求的;3、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点、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像发生较大变化的;4、申请人手指伤愈后可以采集指纹;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5)普通护照损坏、丢失、被盗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补发护照。(六)申请换发、补发、重新申请护照时,应当同时办理护照加注,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申请人还可以申请在其现有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个护照号码。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成都护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成都护照办理流程为:
1.受理:预约后,到现场办证,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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