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为: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明知持有、运输的信用卡是伪造的,仍然持有、运输;2、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仍然继续持有、运输,并且持有又或者是运输在十张以上;3、行为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非法持有的数量在五张以上。除此之外,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有或者是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也会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二、信用卡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信用卡刑事立案标准如下: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对于有以上行为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涉嫌信用卡管理罪。
三、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收买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具体可细分成的标准是: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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