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权人探视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对其行为进行报警处理。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另一方可以报警或到法院起诉解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加以限制。
一、探视权怎样执行,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探视权的执行方式: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让看孩子的解决方式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如何确定孩子探视权
孩子探视权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探视权;
2、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3、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探视权内容如下:
1、探视的时间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可以自己决定;
2、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3、探望权中止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4、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三、离婚协商探视时子女抚养权问题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2、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对于祖父、母的探视权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不过我们一般认为对于父母的探视权是可以扩大到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方面的,而具体的对于祖父母这一边的探视应该由父、母双方来进一步的进行相关协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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