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律师补充:
驾驶证暂扣拿回流程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3、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4、暂扣六个月期满后,可领回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留驾驶证: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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