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罪犯罪构成
时间:2023-03-05 14:42:41 3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公司登记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认缴制下公司法199条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本条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其实质是一种欺诈行为。所谓“欺诈”,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公司登记时,故意隐瞒有关的重要事实、制造假象、掩盖真相,使公司登记机关受蒙骗、发生错误认识而取得了公司登记。构成本条所指的具有欺诈性质的违法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欺诈行为应当出于当事人的故意;当事人实施欺诈行为有明确的骗取公司登记的目的;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的登记,完全是由于上述认识上的错误而进行的,如果公司登记机关了解事实真相就不会对虚假申请进行公司登记。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公司登记”不仅包括设立登记,还包括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等公司登记。本条涉及的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虚报注册资本。这里的“虚报”主要是指为骗取公司登记而故意夸大资本数额,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出资或者没有全部出资。这里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资本数额,包括设立时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也包括成立后增加的资本额。

(2)提交虚假材料。本条中所说的“虚假材料”,主要是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和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所提交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是虚假的,比如说设立申请书中股东出资额的验资证明是虚构的,或者从事特种行业所提交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是伪造的等。

(3)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本条中所谓“其他欺诈手段”,是指采用其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公司登记机关的行为。

二、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1、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二百零七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2、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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