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基本流程:(1)携带离婚判决书(须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判,如初级人民法院裁判须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证明书)或离婚协议书(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有效,无公证的须夫妻两方亲自到场解决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须注明财产分配情况);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如何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
1、离婚判决书(须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须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有效,没有公证的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背后须注明财产分配情况);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二)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具体手续:
1、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产权处档案窗口办理查档。
2、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市地名办窗口办理楼门牌标准地名确认书(已是标准地名登记的新证无需办理)。
3、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和楼门牌标准地名确认书到交易大厅产权处测绘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已是标准地名登记的新证无需办理)。
4、申请人凭本项业务要求提交的登记资料到交易大厅产权科窗口申请登记受理。
5、领取《房地产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税费窗口缴纳各种费用,到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离婚析产登记主要是对房产的登记,所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当然需要与相关的一些资料。许多时候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需要专业来协助当事人才能帮助当事人争取更多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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