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官会主动问诉讼时效吗
法官不会主动问诉讼时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
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
因此,遵循上述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义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该规定也与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相适应。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诉讼时效过了败诉怎么办
诉讼时效过了败诉可以申请二审。如果对方在一审中未进行诉讼时效的抗辩,而在二审中又提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的,除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二审对该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主张应不予支持。所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上述抗辩,当事人可以向二审提出对该抗辩主张不予主持的要求和主张。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三、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全文8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