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的附加险,其保险职责是指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投保的主险条款限定的免赔金额部分。这个险种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要求,且不能单独进行投保。不计免赔险能够将本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5%到20%的赔偿职责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
不计免赔险的正式名称是“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它是一种商业险(主要是车损险和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要求,不能够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职责通常是指“经特别商定,发生意外意外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限定的免赔率计量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受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任职责限额内负责赔偿”。通常来说,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职责再转嫁给保险公司。
【 疑 问 解 答 】 财 保 不 计 免 赔 险 是 否 可 以 自 己 承 担 5 % 至 2 0 % 的 赔 偿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险不计免赔险是一种保险条款,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所导致的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时,被保险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因此,财险不计免赔险是不能自己承担5%至20%的赔偿的。
财险不计免赔险的作用是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被保险人。同时,财险不计免赔险的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如果被保险人违反财险不计免赔险的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费。因此,财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能自己承担5%至20%的赔偿,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保险条款。
财险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附加险,其作用是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被保险人。同时,财险不计免赔险的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如果被保险人违反财险不计免赔险的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费。因此,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保险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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