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一方不到庭能判决吗
离婚案件一方不到庭不一定能判决,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
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前提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原告必须婚姻当事人;
2.除法院另有许可外,起诉状必须为书面形式;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三、起诉离婚判决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对方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只要对方未在判决下达15日内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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