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家界残疾人证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湖南省残疾评定复核申请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居民户口簿;
6.申请人免冠照片;
7.申请人居住证明。
二、张家界残疾人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10月01日~次年0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张家界残疾人证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张家界残疾人证办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
第六条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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