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户籍居民办理普通护照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普通护照
1.申请人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本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备案的其他申请材料。
2.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有关详细材料请拨打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了解。
三、非本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1.在以下43个城市暂(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通过网上预约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城市范围: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合肥、福州、厦门、泉州、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60周岁(含)以上老人通过网上预约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4.内地居民通过网上预约在居住地异地换、补发普通护照。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四、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每本收费160元人民币;普通护照加注每项收费20元人民币。
五、办理地点
盘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咨询电话:0427-2682835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8:30-17:00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