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强制执行没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没钱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强制执行拘留后是否可以不还钱
强制执行拘留后不可以不还钱,即强制执行拘留后,仍必须还钱。还钱是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一种履行义务,即使债务人被强制拘留的,也应当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仍旧不履行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划拨、扣押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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