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犯罪,属于违法放贷。如果在借名贷款中,放款方知道是借名贷款的情况下仍然放款,那么放款方就存在违法放贷的情况,违规放贷数额巨大的还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2、而放款方严格履行了审核,但是并未察觉存在借名贷款的情况,这时候放款了,就不属于违法放贷,只能说放款方审核不力。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一、借名贷款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1、查借款用途。查看借款用途与借款金额是否相匹配。
2、到户核对经营项目。通过实地到借款户家中,看该户实际经营项目与申请借款是否相同,申请借款金额与所经营的规模是否相匹配。
3、查借款实际去向。通过查看当日传票,对该笔借款实际去向予以核实,如借款被相关连人支取或当时就转给相关连人,以及用于归还他人借款,该类借款都有可能是借名贷款。
4、查保证人担保意愿。通过实地或电话了解担保人,询问其曾给那些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多少?是否自愿,是谁请其提供担保。
5、查借人家庭成员对借款的知晓情况。通过电话或实地了解借款人的家庭成员,询问其家庭因做什么而申请贷款,共申请贷款多少。做到查询、对实。
6、询问借款人担保人的情况。绝大部分借名贷款的担保人不是借款人请的,大多数是实际用款人请的,在审计中可通过询问借款人担保人的情况,与担保人的实际情况相核对,来查看借款是否是借名贷款。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并未直接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所在单位内部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该内部规定的内容也没有被国家规定所涵盖,则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数额不属巨大,则不能构成本罪。
3、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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