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
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依法予以确定。
质量标准不明确没有合同意见该怎么处理
处理合同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依次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的顺序来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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