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有: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同种类的给付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的给付。
不过,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一、法定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
2、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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