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每个市不一样
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标准档次: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关于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的通知》
一、发放对象
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二、发放标准
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标准档次: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三、发放时间
高龄老人津贴从2011年1月起发放。原由市民政局实施的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80岁以上高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从2011年1月起停止发放。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民函〔2010〕649号)同时废止。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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