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时间:2023-06-24 11:15:20 41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除此之外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法定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简述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1、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有过错;2、有重婚;与他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定违法行为;3、有损害事实;4、一方的过错与另一方受到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5、违法行为导致了离婚的发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外情案件离婚赔偿标准有哪些

婚外情离婚的赔偿标准如下:婚外情符合重婚或有配偶仍与他人同居等法定离婚赔偿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当事人要求一定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其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法定的离婚赔偿情况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三、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作为申请离婚方,为了快速解除婚姻,促使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首先应当要注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或者证明存在必须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

1、可以收集各种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并导致离婚,进行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2、提供证据证明自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请求补偿;

3、收集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依法要求对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4、如果是抚养孩子一方的话,可以适当要求财产进行多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存在婚姻过错,比如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也会对无过错一方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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