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裕民路161号。电话:0533-2139811。2、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北山路西首。电话:4912007。3、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高青县青苑路15号。电话:0533-2139226。4、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桓台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赵家村东。电话:18816169933。5、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35号。电话:0533-2139124。6、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昌湖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淄博商家鲁中教考中心一号门。电话:0533-2134125。7、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南悦路南侧,青岛路西侧。电话:0533-2139249。8、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车管所。地址:张店区西十路鸿运物流园北侧。电话:0533-2136947。9、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淄博市周村区西南路六甲2号。电话:0533-6801771。10、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淄博市淄川区长途汽车站南300米路西。电话:0533-5131168。
徐州市铜山区交通违章处理的车管所在哪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地址:铜山新区焦山车管所院内。电话:0516-82518221。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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