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安机关超出传唤时限,不释放当事人的,即可能涉嫌违法传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检察院进行申诉。一般传唤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如果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可以延长到24小时。
一、刑事案件传讯具体要多久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轻微伤什么情况下只罚款不拘留
轻微伤在积极赔偿、认错态度良好、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只罚款不拘留。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只属于违法行为。要是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微伤的,如果积极赔偿,认错态度良好,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能就不会被拘留。相反的不仅会被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并且还有5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相关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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