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的概念及特点
时间:2023-06-11 14:05:27 2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

缓刑的考验期,是缓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考验期的目的,在于考察被判缓刑的人是否接受改造、弃旧图新,以使缓刑制度发挥积极的效用。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应当确定适当的考验期。确定缓刑考验期长短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既能鼓励缓刑犯改造的积极性,又能满足对其教育和考察的需要。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我国刑法设置的缓刑考验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按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分别规定不同的缓刑考验期限。也即所犯罪行的轻重程度不同,考验期限也相应不同。

(2)以原判刑期为考验期限的起点。如果不以原判刑期为起点,就有可能出现考验期限短于原判刑期,考验期已满而刑期未满的情况。

(3)明确规定了缓刑考验期的最高限和最低限。这就为审判机关在具体确定缓刑考验期限时提供了明确的界限,但又给审判机关留下了一定程度的裁量余地。

(4)缓刑考验期不得延长或缩短。

根据刑法第73条第3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接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已提出上诉或抗诉的案件,如果第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则应从二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期与缓刑考验期的性质不同。

全文6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缓刑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新时间:2024-01-11 16:45:03
查看缓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缓刑 最新知识
针对缓刑考验期的概念及特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缓刑考验期的概念及特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