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一般是不能向医生追偿。
一、医生误诊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医生误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过错原则上看,一,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损害程度必须达到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等等,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二,经审理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规定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三,刑事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医院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医院医患关系的解决如下:
1、强化政府职能,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医保体制,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合理分散医疗保险,减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的实际负担,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监管,理顺医疗收费价格;
2、患者要尊重医学,不管医学如何进步发达,医生如何敬业努力,总是存在一些遗憾。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
3、医院需要妥善处理与媒体的关系,遇到纠纷时,医院对媒体如果一味采取回避的态度,会被认为有难以启齿的原因,引起猜疑,而应把为什么发生问题的原因给媒体一个合理的解释;
4、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医患之间相互依存,医生因患者而生存,医学因疾病而发展,患者生病也要医生救治才能摆脱病魔,恢复健康。医患之间应该成为社会上最和谐的人际关系。
一、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书;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诉讼解决;
4、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二、属于医疗事故情形的是: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总而言之,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三、医疗过错医生护士应该怎样担责
医疗过错中医生护士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医生、护士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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