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保险和交通事故能否重复赔偿?一些地方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竞合的,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保险责任赔偿和工伤保险责任赔偿。这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第三人侵害用人单位以外的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而赔偿权利人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从现行刑事司法解释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对合同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进行了探讨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1年4月8日《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对合同诈骗、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应当提起公诉。1996年12月2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注: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个人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大额”;个人贷款诈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巨额”;个人贷款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极其巨额”。
个人票据诈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巨款”;个人票据诈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巨款”。个人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极其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二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新刑法修改前,合同诈骗罪是按诈骗罪量刑的,犯罪数额也是按诈骗罪量刑的,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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